如何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

如何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

台湾通行证(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)是公安部门发给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的旅行通行证件。入境台湾地区时,和台湾地区”内政部“入出国及移民署发给的入台证一并查验。

准备材料

1. 填写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》

该审批表除了填写个人资料外,还要注意:

(1)“申请类别”:选择“通行证和签注”,

(2)“申请签注种类”:选择“个人旅游(G)”

2.提供以下资料:

填写申请表1份:需申请人亲自填写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》。要求如实填写:

检测回执单、相片2张(白底2寸彩色相片),并在表格上贴1张与该回执一致的相片。

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只需提交“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”“居民身份证”“符合《出入境证件照片指引》标准的相片”即可。办理时,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不再对居民户口本进行查验,申请人也不再提交相关证件的复印材料。

申请手续

(一)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相片(见标准)的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》,首次申请须另外提交相同规格的相片2张。

(二)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原件,提交复印件,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提交户口簿。

(三)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照组织、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后提交申请。

(四)持证人遗失证件,向原受理申请的直辖市、地(市)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发,提交证件报失地警察机关出具的证明。

(五)证件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所申请签注有效期超过证件有效期的,证件内页用完,证件损毁的须申请换发,提交原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》,证件损毁的,提交证件损毁说明书。

(六)由本人到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,但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办理或代办,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及能证明监护关系的相应资料;申请人年满60周岁可以委托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,须提交委托书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。


办理入台证请咨询:18101359828或18101390658(微信同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