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客赴台个人游从事与不得从事活动
据悉,台“移民署”行文内容包括《陆客来台自由行得从事活动一览表》和《陆客来台自由行不得从事活动一览表》,要求“全联会”转知各旅行社遵循参考。
在“得从事活动”中,包括逛街购物饮食、参加陆客团体旅游、参加海外团体旅游、参加一般岛内团体旅游、探访亲友、扫墓祭祖、健检美容及保健养生、参加万人泳渡日月潭、参加婚礼、参加艺人宣传及演唱会之歌迷活动、参加元旦升礼典礼、参观展览、参观比赛、参观开闭幕典礼活动、参加国际拍卖会、参访公司工厂、参加公司企业颁奖典礼、参加公司尾牙、参加公司会议、参加同乡会和宗亲会活动、参观庙会等宗教活动、与民意代表及官员餐叙共22项。
“不得从事活动”则包括:不得参加选举造势活动、不得参加政治性质公众活动、不得进入军事防务地区、不得进入台湾实验室及生物科技及研发及其重要单位、不得至各军事基地要塞保垒窥视拍照或摄影、不得从事违反社会善良风俗或危害社会秩序之行为、不得接受公司邀请从事工作之行为、不得接受媒体邀请上电视节目发表意见、不得接受邀请发表演说或授课、不得签署意向书或招商、不得违反其他法令有明确范围之行为共11项。